不就是喝血嘛。
反正变成吸血鬼以后会改变这方面的感觉,喝血跟喝红酒没啥区别。
纳尔忽然从兜里掏出一串钥匙:“这钥匙给你,上面贴有地址,我在那有一处房子,你可以先住下,总比在酒店好。”
闫宇也没矫情,信手接过:“谢了。”
纳尔笑着道:“车已经安排在码头那边了,待会我送你过去。”
在接人待物方面,纳尔做的确实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
当然,这也跟闫宇的实力以及价值有关。只要是有脑子的,都不会在这些旁枝末节方面怠慢,毕竟礼多人不怪。
啪!
脚踏实地的感觉,真他么好。
闫宇舒展着身体,发出惬意的轻呼:“真怀念啊,久违的感觉。”
坐进车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