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被发现的顾瑾毫不在意,挑挑眉,看见对面两人不自在的神色,晓得对方应该是误会了,把他的古怪行为当成了私人癖好,顿时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其实哪里是他想的呢,存粹是原主留下的那一抹执念在作祟罢了。
顾瑾估计原主是死在他费心整合好东城丐帮之后的第一天,当时还恰逢大年三十,原主连一口讨来的热乎烧鸡都没吃上就一脚踏空死了,于是顾瑾接手这具身体之后,做什么都没问题,唯独在那天小六子出现,刺激了原主仅存的那点执念之后,顾瑾只要一动不当乞丐了的念头,就会感到心绞痛。
彷佛原主在抗议顾瑾丢掉他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一般。
顾瑾:“……”可是真靠乞讨吃饭他怕是得饿死。
没办法,最后顾瑾只能身扮两角,一边每天拎着小破碗,穿着破破烂烂,找个没人的角落蹲一蹲,就算完成原主努力干事业的遗愿了。
另一边则是黑袍人处理跟太子交接处理着报社的事情,给原主帮派的手下们找新活计干,顾瑾就不信,等到原主剩下的那一点执念,看到自己的小弟们,都因为努力劳动而过上了好日子,还能坚持让他去街上乞讨么。
怀揣着早日解放乞讨这一令他羞耻的日常活动,顾瑾对于报社的进度是上心得不能在上心的,他比太子这个投资人都生怕报社开不起来到时候赔了,没地去找另外一个人傻钱多的公子爷为他投资,那可就真要讨一辈子的饭了。
小顾总:……打死我,我都要干成这件事。
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是顾瑾觉得,他在当乞丐这方面,可能真的没有天赋,同样是乞讨,小六子偶尔兴趣来了和他一起重操旧业,小半天下来,对方的碗里放满了铜板,而顾瑾的小破碗里,只有可怜兮兮的一个铜子。
顾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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