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继婚:指女性在丈夫死后嫁给其兄弟的行为和习俗。例如亡夫的叔、伯、儿子(女方的亲生子除外)、侄、甥等的情况。

        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已妻,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

        个别亦有子收庶母(父妾)为妻者,前者源于古代群婚时期兄弟共妻的现像。进入父系社会以后,父妾作为继承遗产的一部分,往往为嫡子所娶。

        比如:春秋时期,天子诸侯之事,每见于史记载。民间,兄收弟妻、弟继兄妻相习成风,直至近代。(好家伙,都到近代历史上了,还有些地方保留这一习俗?)

        又有闻,明、清法律禁止收继兄弟之妻,但民间实际上并不遵行。

        我国古代少数民族如匈奴和蒙古族等等,亦多收继婚现象。《史记.匈奴列传》:“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而到了近代时,汉人开始大面积的禁止收继婚,社会舆论也认为这是的一种,并立法禁止。但在社会下层特别是贫困人家,弟娶寡嫂仍然常见,称为旧婚、叔接嫂、嫂就叔、转婚等。(详见民国历史记载)!

        印度、非洲肯尼亚、乌干达的一些地区也存在着这类的传统!

        好吧,看到这里,朱子龙算是服了。原来这种事情别说是在古代了,在近代和现代仍然还残存着。

        自己,这是少见多怪了!

        看看这笔记本电脑这一页的内容,更是奇葩。

        历史上,有一位大唐公主转嫁了四次,让人收了三次继婚,这个才是真的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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