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利益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可以说这个半君主立宪,在不断多方面的妥协下,加上朱子龙的恶搞,完全变成了一个怪胎。

        不过,那怕就算是怪胎,也是君主立宪的雏形。

        当然,因为朱子龙的可怕寿命,大明的君主立宪,估计不管怎么变化,都是法不会大过皇帝的。

        仍然将是皇帝天下老子第一!

        第一届议长,自然由朱子龙本体担当。立法权和内容,可是重中之中,怎么可以假手于他人?

        接下来的时间里,朱子龙除了制定法律,推动改革之外,还要立法,确立海外的爪哇、婆罗洲、澳大利亚、夏威夷,美洲,埃及等地,等实际占据的领地作为大明一部分,写入法律当中。

        也就是将殖民地,合法化!

        要说朱子龙这么搞有哪些进步,估计最明显的,就是老百姓发现。

        除了皇室外,所有人都要交税了,包括当官的人在内(变相的个人所得税)。当然,这个交的税钱不是白交了,国会成员的参选权、选举权,用法律的形式规定,每年纳税多少,才有资格。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