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太厉害了!承颐哥哥,你就是那种传说中的天才儿童吧?”
周承颐笑出声来,“厉害的不是我,而是我的父亲。父亲很会调教人,他手下的管事个个都能独当一面。哪怕没有我带队,那一支商队也能把银子挣来。”
“不懂!”
周承颐道:“父亲手下的人,该干什么,该怎么做,都有着明确的规矩。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父亲之所以这样子安排,是在防备着他随时可能不在。他训练出来的这一批人,哪怕他不在了,也能护卫着我长大。所以,六岁那年的练手,练的不仅是我,也是检验一下他的训练成果。”
“但你的表现定然是出乎他的意料的。”明昭听的既佩服又心酸。
金爷能混到大历朝第一首富的位子上,定然有着天才般的能力。而他在积聚财富的同时,除了招致大量的仇人之外,还有一大批红眼病者。
所谓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些人为了掠夺财富,那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金爷定然知晓自己的脑袋是随时挂在裤腰带上的,而稚子年幼,还患有哑疾,便成了他最最放心不下的牵挂。
所以,他就将手下训练的,哪怕自己死了,都跟自己活着一般。如此,才能护卫住幼儿。
父爱如山,真的深沉。没有血缘,却比任何生物学上的父亲都更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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