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再次醒来的时候,卧室一片昏暗。起初她以为还是凌晨,可拉开窗帘的那一刻,才发现早已日上三竿,怪只怪遮光性极佳的窗帘实在密不透风。

        总是睡不安稳。

        她从床头柜上摸起手机,这才发现,手机早已被打爆。

        数不清的短信电话,仿佛经历过某种狂轰乱炸。要不是被人调了静音,估计她早就被折腾起来了。

        她草草看了几眼,决定先起床再说。

        匆匆踩着拖鞋走出卧室,果然,客厅空空荡荡一片,她就知道,他又走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似乎已经成了二人之间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无论是谁,次日清早也看不到对方。仿佛只要这样做,就能一起默契地遗忘了前天夜里发生过的一切,事实上,有几次她真的快要忘了,毕竟日光下那个总是笑意慵懒黑发薄唇的青年,笑得那般人畜无害,实在让人难以联想到夜里折磨她时的糟糕样子。

        又或许,人类的睡眠就是用来遗忘的,有时候出于自我保护机制,人不得不忘掉某些东西,可每当她就快要成功遗忘时,总能恰到好处地看到自己颈间神出鬼没的吻痕。

        白薇站在镜子前,扭动脖颈,终于艰难保持住一个几乎落枕的高难度姿势,不负众望地发现了一个新鲜的绯色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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