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我正刚刚从军队退伍,刚刚回到阔别七年的家中,那时我的妻子已经离开了我,只给我留下了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年仅五岁的女儿。

        那孩子与我十分疏远,不过这是可以理解的事实,毕竟此前我从未见过她的面,要让她一下子接受一个素未谋面的父亲,实在不是一件易事。

        我的邻居告诉我,我的妻子,不,前妻,她在半年前就离开了我们的家,据他们所说,是“在某日夜里与一个男子私奔去了”,我的感性无法相信这件事,但理智又告诉我这是分明的真实。

        毕竟我已经整整七年没有回到家了,这些年一直在军队里面,我已经七年没有见到过我的妻子了。

        幸亏我的邻居还算是些好人,虽然作为普通人,他们爱嚼些舌根,但他们毕竟是在我妻子离开的这半年里将我的女儿抚养大的。

        我将军队给的抚恤金分出一半给了邻居,这可能只将将好足够而已,但我却无法给他们更多了。

        我的抚恤金实在是微薄,剩下的这一半或许仅仅只够我和女儿活上几个月。

        在参军以前,我是医学院的学生,那时候我一心想着毕业以后开一家诊所,虽然后来战争爆发了,我参了军,但我还是在想着,等战争结束了,我就应该有钱盘下一个门面用来开诊所了。

        但事实证明这一切不过是我的奢望罢了。

        很幸运的是,我遇见了钞票先生这位好房东,他慷慨地没有收我的礼金——要知道,如果按照正常租房子的程序交上礼金的话,我或许就会立刻身无分文了。

        我就这样住进了钞票先生的房子里面,和乱步先生开始了作为室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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