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是莫默。
爵士讲的是随性和律动。
《》的前奏甫一响起,就是一段随性流畅的乐音。
歌词出来的时候,底下有乐评人忍不住了:“这英文发音有东西啊。”
亚洲人和欧洲人的语言习惯和文化不一样,想唱出正宗的英文发音非常难。
发音对于亚裔歌手而言,既是亮点,也是雷区。
随便找一个唱英文歌的华人歌手现场,底下对于技巧的评价十条有八条都在说发音问题,虽然在这方面似乎很苛刻,但相对的,唱得哪怕只是稍微标准一下,都会有人夸发音不错。
莫默唱得极其自然。
跳跃流畅,又节奏感十足的爵士曲子下,她穿着衬衫裙,捏着话筒,光着脚踩在舞台上,游刃有余。
像是在蓝天白云下的沙滩上起舞,自在又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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