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带着一起走。”
刘天明英俊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狰狞:“找根链子,把他捆在车子后面,绑紧一些。既然不愿意开口,那就让他好好感受一下什么叫做折磨。让他跟在车后面,拖死他!”
……
商场的地下室里一片漆黑,没有光。
这里不是停车场,而是通往停车场的一个地下隔间。面积很大,阴冷的分迎面而来。郑小月慢慢走下楼梯,高跟鞋踩到了坚实的水泥地面。
变异细胞使寄主拥有比普通人更强的感官能力。虽然没有光,郑小月也勉强可以在黑暗中看到东西。不是很明显,非常模糊。与楼梯连接的那扇门没有锁,郑小月想了想,转身跑回楼上,捡起那个被自己干掉的男人裤子,搜出了一个打火机。
有了这点微弱的光亮,在黑暗世界中前进就容易得多。
郑小月觉得自己就像是在探索黑暗的掠食者。光线固然可以照明,也会显示出自己的目标。就在她犹豫着是否要继续点亮打火机前行的时候,忽然看到地上躺着一具人类骨骸。
很新鲜的骨骸,皮肉内脏都被吃得干干净净。旁边散落着衣服碎片,以及各种杂物。郑小月仔细搜索,发现了一个手电筒。她非常高兴地打开试了试,还能用。
来自细胞的食物感应变得越发强烈。
它就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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