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个简单的工作,大概从三天前起,他就不时感到头部阵痛,今晚的情况更很严重。这肯定就是缺觉导致的,因为每次只要一喝咖啡就能解决,但他现在还没喝上,所以必须忍着头疼长途跋涉。

        正是在这脑仁难受的时候,拉维还有精力自言自语。

        “不对劲啊……我最近真的这么缺觉吗?而且还出现记忆力衰退的症状了?杰克-史密斯……我是怎么把他解剖的来着,细节细节……努力回想细节啊拉维……啊不记得了……”

        他走路速度很快,而且由于双腿修长,步伐较大,是以行进速度格外惊人。一边赶着路,一边忍受头疼,一边琢磨着近期的记忆,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行进了超过半英里的距离。

        “背诵背诵,杰克的肝脏重量是多少来着?胰腺重量又是多少?安德鲁-沃麦克的大脑大脑重量是……嗯?”

        拉维忽然意识到,自己能很清楚记住那个亚马逊员工的尸体指标,但大学生的却记忆模糊。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是选择性失忆症吗,但他为什么又会选择性遗忘杰克的事情呢,难道对方是自己曾经的恋人?

        “啊开玩笑,恋人应该记得更清楚才对吧,除非我跟那小子曽分过手?呼呼呼……拉维呀拉维,千万闭嘴一定闭嘴,这话要是让麻衣听到了,非笑话死你不可……嗯?”

        一路不停地叨叨,的确让脑袋舒服了点,但等回过神后,拉维却惊讶地发现,自己似乎迷路了。

        也不是绝对的迷路,这里是约两个星期前,联合湖公园凶杀案的死者,保安本杰明居住的小区。拉维记得报告上的死者地址,他此刻站在一条街角,该街道的指示牌就在眼前摆着呢。

        前方不远就是一片居住小区,栋栋两层高的楼房绵延向远方,彼此之间绿树丛荫,环境很好。至于眼前这里,大多数是些便民设施,如超市、加油站、咖啡馆和各种小商店,虽然走得远了些,但也能让他买到点速饮咖啡了。

        “这可真有一英里的距离啊,我怎么走了这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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