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眼巴巴地盯着酒壶,嘟着嘴哼哼道:“书上说酒烈而辣,喝了身上会发热。如今看来都是骗人的,这酒就十分温和,好入口得紧。”
骆长宁看看她,又给她倒了一杯。
“嘿嘿,雪娥妹妹,书上可没有骗人。只是今日我们喝的不是烈酒,浓度很低,虽然好喝却不够痛快。等你长大,喝过烈酒,就会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番风味!”
“那呀,可是连熊掌都换不了的东西!”
向应龙摇摇头,对杯中美酒不屑一顾:好喝是好喝,可惜是女人家家喝的东西。
他生得人高马大,从小在武馆长大,身边的人多是习武练硬功的粗人。不懂文人墨客的品味和享受,只知道男子汉喝酒就要喝最烈的酒,不醉不爽!不痛快!
嗯,用酒杯喝也不痛快。太小了,哪有碗来得舒爽,一口干一碗。哪像现在,都喝了三杯还塞不了牙缝,长宁也太小气了……
“哼,这酒就十分好喝,我才不要喝辣喉咙的烈酒呢。肯定跟生吃辣椒一样,讨厌死了。”
马雪娥撇撇嘴,一边喝酒一边不赞同地说道。
向应龙见她不开心,连忙讨好道:“对对对,这酒好喝。听说女孩子喝了还能美容养颜呢……”
“酒的用途有很多,暖身、缓解疲劳、陶冶情操、发泄情绪……酒不在烈,而在于你是用什么心情去喝它。该喝什么酒时喝什么酒才是最好的。”骆长宁边喝边道,动作优雅如同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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