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宗斌不情不愿应下,暗自腹诽老爹舍不得脸面,要是他出面求一求,说不定叶金玉还能念一念旧情。说起这个,又想起家里老妈和妹妹,妈妈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如水,也愿意为了这个家矮下身段和叶金玉交好。叶金玉领情不领情是另一回事,态度摆在这里。别以为现代社会就没有风评这一说了,任何投资者在洒下真金白银之前都会细细考察,只要一丁点小瑕疵都会被放大,生怕影响自己的收益。自家养了叶金玉这么多年,叶金玉想拿手里的把柄换好处,就不能把这件事公之于众,那么在外人眼里,叶金玉让大伯母低声下气,就是忘恩负义。
叶宗斌也是后来才想明白,叶金玉不可能真的去告他们,她要是想走法律途径,早就付诸行动了,不过是等着换好处罢了。可惜,就算参透了她的阴谋,叶宗斌也没有好的破局手段。就怕万一惹毛了叶金玉,她拉着大家一块死,叶金玉单蹦一个,他们可是一大家子。
唉,都是妹妹,叶金玉损,可人家有能力,自家亲妹妹就是个傻子。上回被亲爸说了几句还赌气了,这些天都住在学校,不愿意回家。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叶宗斌还没做大家长,已经头疼得不行。
看着儿子垂头丧气出去,叶大伯叹息一声,最关键的没有告诉儿子。
那些公司,就算给了叶金玉又如何,经营公司从来不是掌握股权就可以的。若是以股权论英雄,哪儿来的架空。尤其在中国,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人情的一方面就表现在威望。很多股权分散的公司,公司经营者并不是所有者,那他凭什么以微末股份领导公司呢?威望!多数人听他的,他就有资格发言。意见领袖在任何领域都是值得重视的,人望在中国尤其适用。想想制霸中国地产行业的龙头,他的领导者拥有公司不到百分之一的股份。想想引领国家科技进步的芯片公司,他的领头羊也只是小股东。这就是中国的国情。
送出去那些公司,都是叶宗斌一手建立起来的,员工的心都在叶宗斌这里,叶金玉就算拿到也不可能立刻运行起来。就算她天纵奇才,也要烧一段时间的钱才能养好基础。有这个时间差,足够家里总公司上市,有了股市聚拢的资本,他们能够做很多事情,再拿回公司,未尝不可。
这样的道理,叶大伯却没有告诉儿子。做生意,手把手是教不会的,只有自己坐上去,试一试,不会也会了。
叶大伯一番为儿子成才的良苦用心,不知叶宗斌什么时候才能领会。
叶大伯是个做事滴水不漏的人,既然把公司抵押过去,叶大伯也和叶金玉签订了投资合同。那些挪用基金和公司分红的钱,以投资的名义重新反还给叶金玉。也就说,叶大伯用合理合法的手段,把犯法的事情洗白了。
这也是应有之义,事情进行到这一步已经是收尾了,叶金玉早就给会计公司、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的伙伴发了红包,请他们务必站好最后一班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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