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警探早察觉目标正躲在前院停放的一辆卡车之后。借夜色掩护,妄图持枪顽抗。

        搭档摸进了后门。就他一间屋子一间屋子小心翼翼地搜查法,没十分钟到不了前门。

        落单的刑警微微一笑,对着黑夜包裹的隐蔽处清晰说道,“我看到你了。”

        “出来吧。”

        “你很想出名是吗?还有什么比杀死一名警探更轰动的新闻呢?我给你个机会呀。“

        指挥官故意将佩枪丢在一旁,举起双手。

        人高马大的凶徒持枪,站了出来,朝他猛地扣动扳机----

        搭档在室内听到一声清脆枪响!他心说不妙!破门冲出来一看,只见FBI追捕了许久的嫌疑人已经倒在血泊中,手指紧扣着一把枪----这现场清晰简单,是持枪袭警拒捕,合法击毙。

        搭档先谨慎地把那把枪踢走,再低头查看嫌疑人——脑门中央正中一弹,脑浆和鲜血一道淌出,已经毫无脉搏。他恼火地瞪着韦,“这是本月你击毙的第三个人了。你不嫌报告难写吗?”

        “谁让我开火的速度比凶手快,兼我还是个神枪手呢?放松,不要紧张。”韦警探安抚道,“不击毙他,死的可就是我了。到时候可是你更麻烦需要写好几份报告啦。”

        韦警探的枪法和格斗术令他在警局成功立身。他身为执法者,非常看不惯这个没有死刑的纽约,也鄙视有些地方判决死刑后还得拖个十几二十年才执行的法律。相较之下,哥谭市他最有好感:那的丹特法案引起轰动呢。警探非常欣赏杀人偿命,贩毒电椅等严厉打击黑帮和一切严重犯罪行为的条例----法案颁布后,不少黑帮成员都逃离哥谭前往其他地方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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