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怀疑丹尼干了什么坏事。
不是小朋友们那种小打小闹的,而是真正的坏事。
丹尼连续喝了五天蜂蜜酒,第六天晚上破天荒没出现在酒馆。
次日,比尔看见丹尼换了身不知哪弄来的旧皮甲。
以比尔活了四十多年的见识来看,丹尼那身旧皮甲正是低级冒险者最常穿的种类。在重要部位缝上铁片,穿起来相对轻便,关键时候能救人一命。他背着一把斧头往镇外走,走路时还有些鬼祟,似乎不太愿意让人知道他想去哪儿。
罗赛斯小镇的斧头,从来都只有一个用处,那就是砍柴。但砍柴可不用换这身装备。
再怎么轻便,那玩意上缝了铁片,脱下来砸地上“砰”的响,一般人伐木不穿这个。
只花三秒,比尔就决定跟踪他。
说实话,比尔还真没担心过自己的安危。不是自吹,作为酒馆老板,他经常需要搬动装满酒水的大酒桶,偶尔还要整治那些醉汉。丹尼这样的小瘦子,他能一拳打两个。
比尔抄起自家的铁拳套,跟在丹尼身后。只见他装模作样来到东边的伐木场,举起斧头随便砍两下,掰了块长条木头背在身上,然后开始继续往东边溜。
去那干什么,东边不是什么都没有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