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气了哄哄就好,天气马上就要降温了,总不能让他一直睡书房。
会冻感冒的。
他们俩都是。
去宋珩的公司之前,余南先在附近的店里买了个新手机,安装好一系列的社交软件后,给池倦发了个问候,顺便报了个平安,才打车去公司。
毕竟剧情线开始了,他要认真的扮演池倦的朋友,面面俱到,不让对方有一丝为难。
俗称舔狗。
这个舔狗还要舔得有水平,不要那么明显,在朋友的身份上,不留痕迹的舔。
这部分的剧情余南勉勉强强可以接受,但一想到后来的作死,他就有些心累。
车子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方停下,余南下了车,看着眼前的这座高耸入云的大厦停住了脚步。
平时不会有太深刻的感觉,站在高楼前才觉得,这本书的作者绝对是脑子有泡。
这是余南结婚后第一次来宋珩的公司,但他结婚前曾经来看过,那时候公司还是个市值不过千万的小公司,但仅仅过了一年,公司就发展到江城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势头无人能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