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他是不爱跑步的,只因他初中时有一段时间天天安排跑步,他以往都跑得好好的,可不知怎么回事儿,有一天跑了步下来,整个人出现浑身发肿的现象,可是吓坏了大家。
父母带他去医院做了检查,可各项指标都很正常,到最后也没找出个究竟,就这样他顶了那张猪头脸一个星期,期间是无论去到何处都会被指指点点,讥笑一二。
这也怪不得别人,那幅尊容实在是连他这个当事人都觉得有点儿难以入目,本就不大的眼睛彻底眯成了一条线,两个腮帮子肿得跟嘴里含了个包子似的,反正是难看至极。
非要形容一下的话,大概就是手欠捅了一个马蜂窝,被蜜蜂狠狠报复蛰得满脸脓包的模样。
虽然一个礼拜后便彻底消了下去,可他心里总担忧着会不会哪天又莫名其妙的来这一出,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不爱跑步。
因此,这会他说是跑步,不如说是竞走。
昨晚刘金让白默给他的伤处,按了按又上了一些药,今晨起来道是不怎么痛了,走路也正常了,半点不影响,这也就老老实实的去上班了。
他照例去后巷的早餐摊上买了几个包子和豆浆,付了钱后边吃边往回走,这会离上班时间还有一会儿,他便顺着大院往里走了走,不知不觉的就又走到了油泊路段了,自然而然地便看见了竞走的莫淮。
早起不算热,莫淮就穿的是件七分袖,这会刚走了几分钟慢慢的就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热气,就停下脚步慢条斯理地挽起袖子来,一圈圈的直到露出整个胳膊才算完事,刘金正好看到他的动作,心里一阵嘀咕。
这人的胳膊也太细了点,可真够白的,他看了眼自己晒得黝黑的臂膀,心里吐槽道:“这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不一样,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的,成天在家当个少爷就成了,也忒不公平了点,什么时候他才能富有阿!”
想到这,他看莫淮的眼神不免就带着点儿眼红的嫉妒和鄙视,他的视线毫无遮拦,当事人自然是感应到了,莫淮眉心紧蹙,这大清早的无缘无故被人给厌恶,连一点预兆都没有,好心情骤然消失殆尽,他甚至觉得这一天都不会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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