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轰死野狗佣兵头领,萧红军立即朝前狠狠冲了一步,抱住对方失去脑袋,只剩下肩膀顶着小半截脖子的身躯,将其当成自己最好的人肉盾牌。(广告)

        “嗤嗤嗤……”

        从佣兵首领脖子里喷出的鲜血发出嗤嗤的声音,不断的朝萧红军的身上扑来,短短的时间将其赤着的上半身染成红色,粘稠无比,滚烫无比。

        可鲜血刺激不仅没有让萧红军感到任何不适,反而彻彻底底找回了当年的感觉。滚烫的敌人之血就像是烈火,顷刻间点燃他沉寂多年未得释放的滚滚烈油。

        “轰!”

        萧红军清晰的感受到一团火焰从胸口爆发,继而窜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尽情的燃烧,尽情的释放。那种感觉就像当年一个人跟越南一群特工死掐一样,不断的前进,不断的需要用杀戮来填充自己的力量。

        “轰!”

        萧红军单手端着霰弹枪,照着前面的佣兵又是一枪过去。

        近距离下,霰弹枪的子弹硬生生把佣兵轰成了马蜂窝。不仅轰杀了一个,而且轰伤了好几个。

        他用的是霰弹枪,并且是近距离之下威力最为强悍的霰弹枪。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枪根本就是近战之王。(广告)它的每一颗弹头都蕴含着数十颗弹丸,以意大利的spas霰弹枪为例,在距枪口40米处,其精度可以保证一平米内散布48颗弹子,而此时弹子的存速仍有300米每秒。可见其威力之大。

        简单来说,霰弹枪最大的杀伤力就是在近距离之下通过无数弹丸分布射伤达到作战需求。

        “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