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风已带上凉意,出门在外不得不将外套拉链拉到顶。

        这件外套——即冲锋衣我很喜欢,橄榄绿,宽大,又长,拉上拉链别提有多舒服。整个人像是穿了套薄被在身上,头往领子里缩,在路边站了一会儿便昏昏欲睡。

        低头看看自从我开始在路边等便几乎没息过屏的手机——还是没消息,界面上“坎肩”二字挂在最首,名字下一行小字显示我与他在十七分钟前通过话。

        怪我,从小到大习惯了先到目的地等人。即使对方再三强调他会非常准时,但我还是习惯作祟提早几分钟到了约定的地点。虽然等人并没什么,但我相信要是再这么在风中站十分钟,我真的会睡着。

        还好,坎肩果然准时,没给我在路旁睡着的机会。他从车上下来时我缩着脖子,冲锋衣宽大的领子一直遮到鼻尖,冷不丁面前出现俩大白胳膊,整个人登时清醒了——

        “沈储火?”有着深邃眼睛、高挺鼻梁的年轻人问我。

        “是我,我们见过的。”我道,再看眼对方露在外面的胳膊,忍不住吐槽:“春天还没过,这么着急庆祝夏天吗?”

        “啊哈?”坎肩怪声怪调地叫了一下,然后了然地笑开,举起手臂做了个健身的动作,拍拍胳膊上鼓起的肌肉,“我很强壮。勇士要敢于直面寒冷,耶!”

        “哦,好棒好棒。”我拿出对付别人脑残病发作的那套,毫不吝惜地献上掌声。坎肩笑得更欢了,上前示意我把背包和行李箱给他,“一会儿要先去接个高人,然后一起去二叔那儿。”

        去客运中心的路途不长。刚下车,迎面来了个牌子,白底黑字,上写:接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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