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家是上不起学的,村里也没几个孩子能去乡里学堂的。

        听说于大哥小时还在县城上过学呢,现在连阿元都会写字了,虽然不懂为什么用的是鸡毛。

        他从来没听说过鸡毛能写字的,可现今见了,觉得挺好的。除了太不好拿,写出来的字有点小,看起来有点费力,鸡毛写的字又省纸墨又不会糊掉。

        他以前是见过江澄写的字的,好多都会糊成一团。

        听说纸笔墨都很贵的,所以就算能交得起一年上学的钱,大多数人家也很难出得起每天要写好多张大字的纸墨钱。

        而,最让他震撼的是,阿姐也是会写字的。他从来不知道有女子能识字的,至少附近的几个村都没听说有的。更厉害的是,她会写好多,好像比他知道的所有会写字的人都厉害。

        因为她现在在写的那本书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字。

        他偷偷去瞧过了,阿姐的字不仅写得又快又好,还整整齐齐。不像阿元有框起来的线,她随便在空白的地方写出来的字都是一排排整整齐齐的,看起来特别舒服。

        冯时夏记录完自己的东西,将笔交给了正张望在这边的大男孩。她围看一圈,皱了皱眉,除了小家伙能写几个字,其他居然没有一个孩子会写的。

        小胖墩跟着“肚仔”搞起了艺术绘画,小黑仔只是拿着笔凑在小家伙身边跟着看,极慢地一笔笔模仿,用临摹画图的方法在写字,连笔顺都好像不太会。

        而刚刚接过笔的大男孩正一脸尴尬、手足无措着,根本也像是完全不会的。

        连十来岁的孩子都还不会写一个字吗?这里的基础教育薄弱到了如此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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