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子的复仇(六) 胡衙内胡达率领着一群狗腿子在大街上到处晃荡.累了,就上了一个茶楼喝口茶休息一会儿。 众人走到门…… (10 / 11)

        要说这年头,买卖人口可是合法的,身为太尉之子,只要肯花钱,想要什么样的姑娘没有?抛开道德层面不谈,她要是看中了哪个姑娘(当然,这些年来他看中的目标都是平民之女,权贵家的闺女,胡达还是不会纠缠的),哪怕姑娘不同意,凭胡达的家世,只要多花点心思,总得或骗或者诱惑,让姑娘签下卖身契的。到时候就算姑娘家人再不高兴,哪怕碰到御史弹劾,从法律层面来说,很轻松得就可以脱身的。

        偏偏人家胡达就是不走寻常路!

        他喜欢抢!甭管人家乐意不乐意,直接放狗腿子,抢回家再说。

        就是这么简单粗暴!想洗白都没法洗!

        在胡达看来,他可是堂堂太尉之子,天是王大,他就是王二。法律?公道?通通不在乎!天塌下来,有他爹顶着就是了。

        强抢民女都不在乎,打死人命都不在乎,胡达会在乎别人送上门来的三万两银子吗?

        自然不会。

        以前他都是抢,这次还没偷没抢呢。这是走的偏财运!是别人主动送上门来的,是命中注定躲也躲不过的财运。

        钱到手了,当天下午,胡达就开开心心地出去花钱去了。

        是的,小刘氏经过仔细研究,最后还是决定,先交付这三万两银子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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