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本家调来的新助理叫方诺。
应薛呈的要求,和他同龄,今年二十有二,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大学生,负责照顾他在片场的日常生活。一个周的时间磨合下来,也算是勉强同步节奏。
唯独这天却有些例外。
时至中午,等方诺揣着个牛皮黄纸袋踏进片场,薛呈正顶着个偌大烈日在B组陪着走戏——连个水壶也没带。
他一贯不主张架势太大,这种客串的片场,大多数时候只带上一个生活助理同司机,方诺打听了具体位置,便赶着要去给老板送水。结果还没来得及下车走几步,倒先听见旁边路过的俩场记正窃窃私语,好奇心一上来,便不自觉放缓了步调。
“这都拍多久了。”
听得两人交头接耳,话里藏不住的抱怨情绪:“我看这部的主角是没救了,平均一场NG五次以上,那个薛呈,细皮嫩肉的,都陪着被晒脱一层皮了吧?说真的,就几句台词,他干嘛那么认真啊。”
“听说还是他主动跟导演要的客串戏。谁知道他抽哪门子的疯?明明部部都是主角,偏来咱们这破剧组镶边。”
“大概钱一多人就闲吧。”
“去你的,”男人顿时被逗乐,“要我说,这就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你说薛呈,真算起来,也不算多大的腕儿,就凭着家里有钱,在片场跟个菩萨似的,折腾起来大家都完蛋,倒巴不得他敷衍点……鬼知道他在跟谁较真?娱乐圈挣的这点钱,恐怕还不够他亲爹塞牙缝吧。要不是他脾气好又爱请客,我真想哪天到网上发个……”
发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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