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素衣本来想逗着冯筠玩,没成想却把自己逗了进去。他的脸皮薄得像是卷烤鸭的面饼,稍微一戳,就将里面裹着的内容露个精光。
他心跳得很快,莫名地有种干坏事时被抓包的窘迫。脸上却露出不屑的神情,抿了抿嘴巴:“冯筠,你再胡说就给我滚出去。”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冯筠这个怂人喝了几两酒,胆子壮得能塞下整座喜马拉雅山。他看着赵素衣,忽然想,也许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来,就是为了遇到他。
冯筠两辈子加起来,是近五十年的时光。这期间遇到了很多人,偏偏只有这么一个令他上了心。他确定自己是喜欢赵素衣的,不同于见到漂亮物件想拥有的那种喜欢,而是想把自己的一切完完全全交出去的那种喜欢。
简单来说,冯筠想一直对赵素衣好,想把世间珍贵的东西都送给他。
冯筠越来越觉得人的感情其实是一种很不讲道理的存在,它汹汹来时,什么家世地位、名声权势都轻得如浮在水中的鸿毛。他立在赵素衣身前,如同一无所有,只剩一颗心赤丨裸着。
藏不住的相思烫得冯筠的脸色和窗外的夕阳一般,他知道有些事情必须要和赵素衣说清,但舌头还醉着酒,捋不清字词。他干脆换了一种方式,走上前伸出双手抱住了赵素衣。
冯筠趁人还没反应过来,低头在他额上落下一吻,似燕尾掠水而过,稍触即分。赵素衣下意识里想躲,脖子往后一缩,但没有躲开。他登时愣了,额上被碰过的地方泛起酥酥麻麻的热。
他不太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冯筠固执道:“阿宝,我仔细想了想,我喜欢你,很喜欢。”
赵素衣有一瞬间的迷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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