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来是不可能。

        ……

        回到局里,林创把假公文和左天一那张收条放到桌上,想道:“看来,左天一并不是财政部的人。一来,这张假公文一定是在一张文签的基础上印刷的,找一张自己平常用的文签,只须刻上两方长条印章,一方刻上‘中华民国财政部公文稿’,一方刻上‘财发字第号’就行了,另外就是模仿巩副院长签名即可。”

        “至于刻制印章,这个人肯定是自己刻的,而不可能委于他人。原因很简单,别人是不可能给他刻这样敏感印章的,除非这个人是左天一的同伙。”

        “由此推断,这个人必须具备这几个条件,一是在其它部里上班,能接触到巩副院长的签名;二是有一定金石功底或者有同伙擅长此道。”

        林创想到这里,又看向那张收条。

        猛然发现几个特殊的字。

        “兹收到交通银行法币贰拾万元正,左天一。”

        其中“贰”字,没有底下那下“贝”;“正”也不是平常人常写的“整”。

        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名会计。

        只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在书写时才有可能这样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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