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谁还有宝贝?值钱的好宝贝?谁有!”大当家对四周咆哮道。
周围一片寂静无声。
恐怕就是谁有,都舍不得拿出来。
“没了吧?断你两条胳膊,算你给你长记性吧。”滕青山说着便要挥动轮回枪,枪头是菱形的,两边都有利刃,可以轻易切掉人的臂膀。
“不,不!”大当家连喊起来,“我还有!”
说着大当家脱掉了外衣,他身上竟然穿着一件金色的背心,他不舍得脱下这金色背心,递到地上,连道:“都统大人,我这件背心,可完全是南边蛮荒中的金蚕吐出的蚕丝,这蚕丝比紫金更珍贵啊!这背心穿在身上,冬暖夏凉。而且防御力堪比那些重甲!这金蚕丝背心,根本没得卖!”
滕青山眼睛一亮。
一伸手捡起这背心,这背心非常的轻。自己衣服穿的玄铁内甲,重达数十斤。而这金蚕丝背心,估计一斤重左右。
好宝贝!
对于那些身体力量只有千斤左右的武者而言,穿着重甲在身上,的确不方便。所以,这金蝉丝背心,绝对是武者渴望的宝贝。价格绝对比那饮血刀贵的多。当然像滕青山这种怪物,穿个几十斤的玄铁内甲,和穿一斤重的金蝉丝背心,是没多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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