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讲仁义,推崇人治。
而人治,归根究底就落在官吏的贤明与否上。
譬如盗一文铜钱,很多人不以为然,因为太少了,少到连一个烧饼都买不了。
这位窃者遇到儒家官吏,若是偏于仁厚的,可能当即赦免其盗罪,然后还会详细了解对方为何为盗,帮助解决对方困难;遇到憎恶盗窃的,则可能被判重刑。
这就是儒家之治,看的是人治,人不同,标准不同,在万民眼中,就容易有失公允。
而法家则不同,譬如当今之法已定,盗一千文及以下者,需赔被盗者损失,并关押十五天,处以十五天劳教之惩;
盗千文以上,万文以下者,赔损,监一年;
盗万文以上又有一个量刑标准,故而有法可依,则民畏罚而不为盗,可肃一朝之风气。”
姜尚与高子正的对话,并未避开这四百进士。
对这些进士而言,他们也算知道了当今陛下的行事风格与部分主张。
“但量刑之重,身服心不服,欲改风气,还需以人治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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