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如果要是有猛人能直接砍掉它们的脑袋,也同样可以杀死狼人……

        作为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青年,张诚显然不具备与对方肉搏的能力,手上花不到一百五十美元从黑市购买的九毫米手枪,无疑也不足以应对眼前的危机。

        因此他没有任何犹豫,趁着狼人正在疯狂啃食尸体,二话不说掉头就往工作的餐厅方向狂奔,试图向自己年轻貌美的女老板,亦或是她的仆人卡尔斯求助。

        至于报警什么的,他连想都不敢想,先不说黑户身份的麻烦,光是一般巡警携带的武器,压根应付不了目前的状况。

        “嗷呜!!!!!!!!!!!!!!”

        只听到一声嘹亮的嚎叫,身材格外高大的狼人猛然间转过身,不用问也知道,它肯定是发现了新的猎物,立刻呼唤另外一名狼人,丢下血肉模糊的女尸,一左一右从两侧包抄。

        “该死!”

        张诚咬牙切齿的咒骂了一句,迅速掏出九毫米手枪,不加思索的扣动扳机。

        砰!砰!砰!

        伴随着一闪而逝的火光,三颗子弹当场击中了冲在最前面的狼人,巨大的冲击力让它身形为止一顿,血花四散飞溅。

        像这种直接被枪械近距离击中,换成是普通人,怕早已经倒在地上了。

        可对于狼人来说,这仅仅是皮外伤,还不到两三秒的功夫,肌肉便开始挤压体内的弹头,最后硬生生把弹头挤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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