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是打趣的话,真正的目的还是我和知夏确实对管理这样庞大的企业没有什么经验,更别说还是一人管理三家,而沈万三就不一样了,南方沈家的继承人,商界的天才,这一点从他短短的时间就把十家企业换血就可以看得出来,所以与其找一个不靠谱的管理团队来管理,还不如给他点好处让他帮忙管理,这样每年我和知夏只需要数钱就行。”
说到这里,袁紫衣看着林修,笑着道:“我们的关系这么好,他总不会坑我们吧?”
“当然不会——”
林修摇了摇头,笑着道:“他在乎的是权势和力量,对钱的兴趣不大,如果真的喜欢钱,那他直接可以在家做个富家公子,别忘了沈家的财富,即便我妈的南氏集团都不一定比不上。”
没错,从一开始沈万三的目的都很明显,那就是要掌握强大的势力,实现从富家翁到诸侯霸主的转变。
对于这一点。林修是理解的,毕竟但凡是富人都没有安感的,更别说是像沈家那样的巨富。
所以,林修对沈万三的态度也很明显,那就是自己有的,沈万三都可以有。
“这倒是——”
听到林修的话,袁紫衣认同的点了点头:“现在他把六家跨国企业变成了天门集团,资产接近八万亿美元,已经成为了华国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据说最近正在带领着自己的团队要收购以互联网起家的南方三大家族,我看他那个样子,似乎要把华国一线的企业都收购,让自己成为一个超级巨头。”
说到这里,袁紫衣笑了笑:“小子,几个月前你还是一个路边摆摊的小丝,现在,一眨眼就变成了身价亿万的主,比我奋斗了这么多年还要有钱,真是羡慕嫉妒。”
“羡慕嫉妒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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