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不错。”叶劲仔细的看了一遍,没有太大的出入,知道洪金并没有中饱私囊,不禁满意的点了点头。

        “洪大哥,这份清单我看过了,非常好,我很满意。”他笑着向洪金道,“我先跟你签一张支票,到时候,你拿去取钱就可以了。”

        叶劲说着,直接取出支票簿和钢笔,写了一张十万港币的支票,随后就交给了洪金。

        虽然叶劲亲口答应洪金,给《林世荣》的制作费是三十五万港币,但这钱并不会一次性全部给完。

        香江影史上不乏制作领到钱之后,就逃之夭夭的新闻。尤其八零年代末、九零年代初时,大批热钱涌入香江电影圈,很多制作公司收到几百万港币制作费之后,马上关门歇业,卷款私逃。

        所谓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叶劲对洪金还做不到百分百信任,该防还是要防得。

        何况,香江电影圈的规矩,片酬都是分批给的。

        电影开拍之前,先支付一笔定金;电影开拍之后,演员进组,再给一份片酬;电影拍摄到一半时,再给一份片酬;电影杀青之前,会给演员结清片酬。

        也有电影公司会拖欠第四笔片酬。他们之前拍摄的时候,就已经将结尾拍完,然后拖着演员不给片酬。

        演员收不到钱,自然不满,就会以【退组罢拍】相要挟。这样一来,他们不仅顺理成章的赖掉这笔片酬,而且如果日后演员找上门来,他们还会反告演员擅自罢拍,要求演员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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