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种合同,一般给的钱都不少,而且需要做的工作也不多。

        通常情况下,也就是每一年在品牌方的广告中露一下脸,有什么发布会之类的过去站站台,相当轻松。

        但直接就能拿到大笔的代言费,何乐而不为呢!

        两人同时点头,抢着说道:“那可以,没问题!”

        王业等于就花了六百万人民币,就敲定了公司未来十年亚太区的代言人,而且是最火的一名明星!

        这点钱对小鹰集团来说,只能算毛毛雨啦……

        谈完合作问题,双方时间都很紧张,加上广告片很快就要投放。

        所以柳眉就安排自己的助理,负责和JAY这边的对接,带他们去早已准备好的录音棚,忙活着去录歌了。

        而王业这边留下来和柳眉继续聊公司的事情。

        …………

        等JAY他们走后,柳眉踌蹴了一下,还是好奇地问王业道:“王总,你真的这么看好这个小歌手吗?我们公司的宣传预算那么高,什么样的大牌明星找不来?让他来当亚太区的形象代言人,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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