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通过远超常人的观察力,看到贝琳和迪丽雅都应该是捐了1镑。
贝琳捐1镑,罗尔斯觉得是合理的。贝琳家是做酒水生意的,即使最近因为《谷物法案》要被废除一事,而有些困难,但也不差这1镑。等这一关过去,完全可以将只从因蒂斯采购红酒,说不定还能更上一层楼。
鲁恩王国的啤酒非常有名,最出名的就是南威尔啤酒;因蒂斯共和国的红酒最有名气,其最有名最昂贵的葡萄酒更是以巨人王“奥尔米尔”的名字命名,祂酷Ai喝血一般的葡萄酒。
而且罗尔斯猜测贝琳来到“大都市帮助家庭仆人协会”工作,一方面是受黑夜教会的影响来找一份工作,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帮助其父亲拓展人脉。
毕竟能来“大都市帮助家庭仆人协会”找仆人和管家的,起码是中产以上的家庭,这是消费红酒的主力之一。至於贵族阶层,他们对红酒十分挑剔,甚至有自己的酒庄。他们瞧不上贝琳家的红酒,而贝琳家也很难搭上关系。
相对於贝琳来说,罗尔斯对迪丽雅了解的很少。但从她的穿着打扮上来看,虽然讲究,但是衣服和首饰却明显陈旧。要麽是家道中落,要麽只是小有余财,Ai看那种nVX杂志或者上过礼仪课之类的。
这种nVX向的杂志往往会交给nVX一些简化的贵族礼节和交往仪式,然後开办一些课程或者沙龙,给这些nVX做一些简单演示。
而捐献1镑对於迪丽雅来说肯定是有些吃不消的,应该是抹不开小nV生的面子,和贝琳一起来,不捐或者捐的少都不合适。不过,又有几个男生抹得开这种面子呢?
——
“呼”
走出教堂,贝琳轻呼一口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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