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踏在合同上表现出了极大的诚意,但也显示出了相关决策层的魄力和智慧。
诚意和魄力是因为,安踏能够在连锋完全没有一点名气的时候,便送上一份3年400万的代言合同,虽然看上去金额不大,但要知道以连锋现在的名气,这完全是在赌博!
而智慧则是因为……合同里的一项条款,也就是因为这一项条款,让连锋下定决心要签下这份合同。
合同的条款里除了相关激励条例,还赫然有一条,大意是:“如能在新秀年拿到最佳新秀,安踏便会以连锋的名字创立一个子品牌,连锋终生拥有这个品牌30%销售利润分红。”
当然,这个条款安踏也是有所保留的。合同只是约定了他的分红权,但并没有约定每年在这个品牌上的资源投入。
如果连锋下一步打不出身价,安踏并不会在这个品牌上浪费资源,那麽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反之,如果连锋越打越好,安踏在“连锋”这个子品牌上的投入自然会不断提高……或许有一天……
看到这个条款,连锋不由得就想到了乔丹与AJ。
就在卓美还在因为合同的事情碎碎念的时候,连锋笑起来。
“你知道乔丹和耐克吗?”
“啊?你……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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