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更好,恐怕也就只有实际安排之后,根据情况调整。

        既然如此,崇祯思量之后,直接拍板:

        “好!农令一应事宜,便按照此分配方式安排!”

        “传令执笔监,令其根据此分配图纸,一一撰写任命政令。”

        “还有,此前准备好的农令相关政令,也可以搭配安排上了!”

        这样已经确定事宜,只用呆板地根据名字以及任命村落撰写政令的事情,自然就不需要崇祯插手,直接安排给执笔监即可。

        而崇祯所讲的农令相关政令,则是他之前所撰写的,类似《大明村中治理法条》的命令。

        只不过,这些内容没有实际反馈做支撑,所以崇祯没有规划得太死,很多地方都只是要求态度与工作时间,而没有太具体的限制要求。

        当然,除此之外,也少不了对村令村尉下达的相应政令。

        村令村尉农令,都是村中重要官位,农令的日常工作,同样需要村令与村尉来做辅助配合,以及起到相应监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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