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这些民事纠纷,如果是在乡下便会先到乡绅那边去调解,如果是在城里则会去衙门门口的申明亭调解,这两处调解不了的话才能告到衙门去,在二堂进一步调解。最后如果实在调解不了,才会挪到大堂正式开审。
不过基本上在二堂就已经能出结果了,如果有人头铁非要去大堂再审,可能会惹知府大人不快,最终审判结果会更加不利。
东越知府请双方先简单说明了缘由,见许新正取出契约来,心里就有数了,意味深长地看向陈员外。
这是在问他要好处呢!
毕竟许新正有契约在手,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且双方签字画押不作假,东越知府哪怕与陈员外相识也不可能平白无故替他翻这种案子。
现在证据越不利于陈员外,他若想赢,就得给东越知府更多的好处!
陈员外又不是第一次与这狗官打交道,对此早已司空见惯,更是有备而来,浑然不提要给好处的黑话,而是拱手继续讲道理:
“府尊大人,这契约一式两份,他只给一份,做不得数!”
许新正闻言都惊呆了,还能这么赖皮的?
东越知府也不悦地挑眉,倒不是因为陈员外开始耍赖,而是因为他没有要给好处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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