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识因为勒索,被贬为城旦,绑上镣铐,押送蜀地。
女子隐匿的资产是68300钱和布肆、客舍,这个钱很多,但在级别上,属于第三级隐匿。在秦朝隐匿资产的罪责分三等,第一等,隐匿110钱,第二等,隐匿220钱,第三等,隐匿660钱。
在女子主动自首的情况下,尚且降爵三级,罚了二甲。
可见秦朝隐匿资产有多严重。
在资产税上,秦朝的力度非常大,至于资产税有多高,想必风险与收益是相对的,如果不是资产税高,女子有必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隐匿资产吗?
目前不知道秦朝资产税的比例,但是按照降爵继承制的标准来看,应该是分级且严厉的。
像女子家这么有钱的,恐怕会直接收走一半的资产都有可能……
整个秦朝,除了战死在沙场,自己的爵位可以由儿子继承外,其余情况下,都是一代就要割掉大半的肉,以求最快的拉平贫富差距。(战死继承爵位应该仅限于民爵,主要是用来照顾底层将士的)
整个秦朝的制度,就像是一个精巧坚实无比的牢笼。
在这个牢笼里,普通百姓被逼着、诱惑着努力向前,富贵着被狠辣无比的割去血肉,机械而无情的维持着社会的平衡、平等。
过去高高在上的六国贵族,在这种制度当中,如同烂肉一样被搅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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