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桐看着沈忆宸整理衣冠,走了过来帮他捋顺朝服上的一些褶皱,然後眼神中带着一种Ai慕跟崇拜说道:“夫君果然还是更适合绯袍一些。”

        听到这话,沈忆宸开了句玩笑道:“失去了才懂得珍贵,只可惜你夫君如今已经不是绯袍大员了。”

        “那你还穿麒麟朝服参加正旦朝会,不怕被朝臣认为是在居功自傲吗?”

        顺着沈忆宸的玩笑,陈青桐也调侃了一句。

        明朝前中期赐服还是含金量十足的,不像後期那麽泛lAn成灾人手一件。特别是对於外朝文武官员而言,赐服更是代表着极大的恩荣,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随意传出去显摆,属於御赐的收藏品。

        沈忆宸如今风头正盛,正统十二年的正旦朝会又是规模盛大,天下百官使臣齐聚。不穿五品的文官朝服,而穿绯红麒麟赐服前往,很容易被人认为是在张扬炫耀。

        “俗话说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既然挟治水之功回京,注定不可能做到低调泯然於众人。反正都会被群臣议论纷纷,那还不如高调行事,何必委屈了自己去谨小慎微?”

        “更何况这一次,你夫君本就没打算低调。”

        很多时候光芒太过耀眼,就注定无法再继续隐藏下去,相反适当的展现出一些锋芒,会让许多宵小之辈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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