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和王高朗是同校不同系,他哪记得什麽方语蓉,又不是他们学院的。

        “就我们班的,那个长得脸上都是痘痘的,每次你来找我的时候,她都坐在窗户边的。”

        “这形容,我更看不见了。”王高朗又说:“不记得,真不记得,你们班那麽多人,你提她做什麽?”

        “没什麽。”

        杨柳知道,即便自己说出个一二三,王高朗只会笑她过於敏感和好强,一家子和和睦睦才是幸福,有必要去较真那些吗?

        但对於杨柳而言,有必要。夫妻那麽些年,她越发觉得自己和王高朗是不一样的人,她信仰和崇尚的东西,在王高朗的眼中是歪门邪道。王高朗只喜欢追求自我生活,名利於他而言,不过是过眼云烟。

        周日,在华庭酒店举办同学会。从酒店一楼就拉起了红布和红地毯,杨柳由服务员带到包厢门口,里面已经坐了不少人。

        杨柳坐了一会,觉得无聊。同学会之间,现在是谁混得好,谁讲得大声,生怕周遭的人不知道,那些混得不好的,寂寂无声。众人不断给混得好人敬酒、敬茶,有些是图个混熟,有些则是跟着罢了。可谓是众生百态,JiNg彩绝l。

        她懒得理会,不合群,显得格格不入。她只是在想,如果当时没辞职,现在在饭桌上意气风发的会不会是她?

        众人都以为杨柳现在在律所混得风生水起,实则没有,她早就为了孩子离职,专心在家带娃。旁边三五人一听,唏嘘不已,有羡慕的,也有感叹的。羡慕她全职太太的处境,不用为职场中的各种而烦恼。感叹则是,她应该是那个混得不错的人,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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