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到了弘治、正德时,虽政令未变,可那些四品以上的大臣,以及宗室、外戚和勋贵们,皆纷纷利用家奴来为自己经营店铺或开设作坊。

        这些人表面上没有违反规定,可实际上呢,让那帮家奴打着自己的旗号经商,跟他们自己做又有何区别?”

        明朝中后期大臣利用家奴涉足商业,那已是基本操作。

        就比如那位圈占了几十万亩良田的徐阶徐阁老,他可不光对田产感兴趣,还让家奴在老家华亭县蓄养了大批织妇,开办纺织作坊,贩卖丝绸布匹以谋取暴利。

        “太祖之所以不许四品以上的官员经商,就是担心他们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破坏商业规则,损人而肥己。

        可现在,这个风气似乎有些治不住了啊。”

        朱宸濠冷眼看着下方继续说道:

        “你们是朝廷的重臣,若都想着为自己牟私利,那还能有心思治理国家吗?

        朕也知道财帛动人心,所以想来就算朕再怎么严令禁止,那些已通过商业获利之人中的大多数,仍是不会收手的。

        朕现在也不想查你们中都有哪些人在经商,但却要提醒一句,无论是谁,以后都不要利用身份来逃避征税。

        总之一句话,凡经商者,只要收入超过了起征线,那都得缴税。

        朕的令谕发布后,若还有仗势不缴,以及偷逃税款者,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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