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法制科的领导沉思片刻之后说道“这个,肯定不是属于防卫性质了,因为他是主动出手的。现在还不明确陈锋出手的主观原因,无法确定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

        副领导站了起来发言道“我不认同,我认为这属于见义勇为,应该给这名少年颁发见义勇为奖及奖金。”

        仍然呆在询问室里等候的陈锋并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正在一场会议上被人商量着。

        在会议室这边,领导听到了这个副领导的话后暗自点了点头问道“为什么这么说?”其实副领导这么说,说出了所有民警的心声。但是其他人不敢承担这个责任,毕竟见义勇为的事情不少发生,但是他们还真没有见过见义勇为致人死亡的案例。如果以见义勇为对陈锋无罪释放的话,社会舆论会怎么样,他们不知道。

        副领导继续说道“陈锋第二次出手,是因为人质的生命受到了威胁,银行里群众的财产受到了威胁,所以他才出手。这不是见义勇为是什么?另外考虑陈锋是农村人,来到蜀城人生地不熟,不可能与劫匪相识并有什么过节,排除了他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可能性。所以我认为他是见义勇为,以上我的意见。”

        领导问道“我想大家都认同你的意见,但是我们没有经历过见义勇为致人死亡这类事情的经验,社会舆论是我们大家都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这种杀人无罪被某些媒体放大之后,可能会倡导不正确的价值观。”

        副领导说“将事情经过如实向社会说明,并公布部分监控视频,公道自在人心。毕竟这件事情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的,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一不小心出手过重而杀人。一个人做不到一件事情的时候他可以不做,如果这件事情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那他就应该去做,这就是我们应该倡导正确的价值观,所以我们不仅应该对陈锋无罪释放,更应该让他上报纸,给他发见义勇为奖!”

        副领导的一番发言,让在座的各位都是一阵鼓掌。

        领导拍板决定,陈锋无罪释放。并加急只做了一面见义勇为奖的锦旗,以及联系了蜀城日报的记者。

        在记者来到警察局之后,领导带着记者进了陈锋所在的询问室,对陈锋说道“你好,陈锋我是蜀城警察局领导,这是蜀城日报的记者,他来对你进行见义勇为的报道。”

        陈锋看着那年轻的女记者和她身后背着长枪短炮的摄影师楞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问道“我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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