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梦工厂《功夫熊猫》剧组,在2006年8月份,聘请律师团队,起诉网络游戏《》侵权。
结果,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方,华夏51集团旗下的51游戏公司,也聘请了律师团队反诉。
当初,梦工厂《功夫熊猫》剧组信誓旦旦,认为51游戏公司肯定侵权,梦工厂内部百分百有人泄露了商业机密。
结果,打了近半年的官司,随着51游戏的律师团队不断举证,梦工厂《功夫熊猫》剧组才明白自己大错特错。
时间线上,早在2004年11月,51集团开发IM软件51talk时,51talk的图标就设计成了类似《功夫熊猫》主角阿宝的头像。
之后,2005年2月,51集团又开始立项,开发了SNS网页小游戏《功夫大熊猫》,类似于网络游戏《功夫熊猫》的雏形。
2005年3月中旬,51游戏公司开始立项,开发网络游戏《功夫熊猫》……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51集团和51游戏公司有关《功夫熊猫》系列的创意和项目开发在前,梦工厂的动画片《功夫熊猫》创意和立项在后。
梦工厂反而明显有抄袭之嫌。
制片人梅丽莎.科伯叹道:“史蒂文,现在我们调查清楚了,我们绝对没有抄袭,只是天才的创意撞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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