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我主之命,前去参加东坡先生的公祭追思大会。”

        “哦,还请把贵国出使文书,交由在下登记备桉。”

        接过李青鸾递来的文书,书办仔细看了一遍,验过印符,然后完完整整地登记一番,再客气地递还给李青鸾。

        一切手续办完,拿到一份入境临时照身纸,李青鸾看了一眼。

        “李青峰,男,二十四岁,西夏使节,身高...相貌...”这些信息文字下面,是三个小方框,上面有三个指模印子。

        右手拇指和食指,外加左手拇指的清晰指印。除了这照身,还有三份存档。

        相貌可以更改,指印却没法改。宋人如此,真是用心良苦。

        李青鸾再翻到这张纸的北面,只见上面写着提示文字。

        “依《边境出入境条例》以及《理藩往来条例》之规定,准予进入我大宋境内,期限一年,自天启三年三月五日起,至天启四年三月四日子时二十三点止。”

        前面的字是印上去的,后面那行时期,是夹在几个字中间,手写添上去的,还加盖了一个长条红色印章——“清远关出入境检查所稽核章四”。

        “每至一地,停留三日以上,须至警政部门登记备桉,否则有被驱逐出境之虞。”看完提示文字的最后一段,李青鸾转头问张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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