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禁时分,魏舞罗家庭院。
桌面上铺开了一张纸,上面写了一家五口人的姓名,以及一句话:曾辱骂司火教,其罪当诛全家。
仅仅是因为这种原因,侍火郎便要杀人全家,甚至还有三个不及十岁的小孩。
魏舞罗问方末:“你打算怎么办?”
“不能因小失大,既然他要这家人死,那就只能照办。这笔帐,将来再清算!”
时间还有三天。
第一天,方末几乎都呆在丙字六号房内。
第二天,也是如此。
直到第三天,他才准备行动。
然而,意外的情况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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