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另外几人埋头苦数的时候,唐晓晓就已经数好了,想当年她一边吃鸡一边看致富经一边还要听济公传,刘小亮这种,小意思了。

        待几人全部数完,唐晓晓汇总,一共是1256个铜板。

        “还不错啊,咱们今天米饭馒头没收钱,下午也没有营业,那么算正常的话,一天营业额三两左右银子吧,扣了材料人工店租什么的,一天赚一两左右应该是可以的。”刘小月总结道。

        “晚市不比午市,”唐晓晓觉得刘小月有点太乐观了,“脚夫一般晚食前就回去了,晚饭大部分都是回去吃的。”

        “那就街坊邻居什么的多宣传宣传吧,办法总比困难多嘛。”

        刘小月的乐观倒也不是盲目的。

        早在开小食店的时候,刘大志就留心过县城里的风物民俗。不像他们乡下一日两餐,城里起码一半以上的人家,一日是吃三餐的,那些做苦力的脚夫中午那顿更是尤为重要,所以他们才会开了这个店。

        根据刘大志的描述,城里的日子,比他们乡下好上不少,一来城中做买卖方便,商税没有农税高,二来这县里的有钱人,十个里九个半是住县城的,所以刘小月觉得,会不会有跟后世一样的情况,就是城里人,自己家里懒得做了,或者忙啥事儿了,干脆外面选个干净的小饭馆,吃点带点。今天那布庄的陈婶不就是吗?

        晚市是不是不如午市,还得走着瞧呢。

        盘点好收益,唐晓晓和刘大志好歹心里也算有了点底,如果按照这个势头,那到荒山开完,家里倒也不至于结不出工钱来。这钱真是没焐热,就又都花出去了,看着他们家这一天天的忙叨,手里的银子,说不定还没蔡氏多。

        不过不管有钱没钱,饭总要吃的,喊来被发配到后院去撸兔子的铁头,张氏给每人盛了一大碗莴笋叶咸肉饭。

        那菜叶因为闷的时间久了,蜡黄,不过味道是很香的,蔬菜,肉,碳水,都有了,这就达到唐晓晓做饭的合格标准了,她就是那么的朴实无华。

        吃完饭,刘大志又开始安逸的嚼着他的锅巴,想着明天的菜色,十来个菜,想想也有点费脑子。刘小月今天没空帮他想,她得安置好带回来的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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