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菲道:“丁蕾姐,你对祝吟东很了解啊。”

        丁蕾恨恨道:“他对我做的那些事,我做梦都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当然要尽可量了解他。”

        “而且,这个祝吟东,他就跟以前那种暴发户一样。别看他生性狡猾,很多时候还是忍不住会炫耀。尤其是向漂亮的女孩子炫耀。”

        “这乌梅社区也没剩多少人了,他要炫耀,也只能是跟我们这些人炫耀了。”

        祝吟东的崛起,说白了还是可以总结为小人得志。

        这种根底浅的人,前半辈子都活得很卑微,战战兢兢。一朝得势,变本加厉报复社会也只能是满足他的一部分变态心理。

        而剩下一部分,无疑还是要找人炫耀的。就跟村里外出打拼的人,混出了名堂,回村后不免要大搞排场,恨不得全村人都知道他发达了。

        当然,这也并非绝对。

        听丁蕾这么说,祝吟东显然未能免俗。

        江跃的关注点却不在祝吟东炫不炫耀,而是丁蕾刚才那番话本身。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