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昌比袁世凯当年高明了一点,不像袁用咬牙切齿的态度对待陈宦的劝退电,可是徐所谓的“一有合宜办法”也与袁所耍的“筹商善后”手法异曲同工,无非是拖延时间,等待新的变局。

        徐不如袁之处,袁在最后,虽然众叛亲离,但还有几个死党,而徐世昌在这个时候,却没有一个人支持他。

        五月二十日,旧国会筹备处在天津发出通电,定于六月一日“依法”自行集会。二十八日,曹锟、吴佩孚联名回电表示赞成。

        徐世昌还想做最后努力,挽救他自己的垂危命运,他去拜访王士珍,请他出面组阁。同样是老油条的这个北洋元老,当然不会在这敏感时期,出来趟浑水。

        徐世昌随后任命董康兼署财政总长,高恩洪署理交通总长,派彭寿莘为第十五师师长,改任张锡元为察哈尔都统。

        徐这些做法,都是根据曹吴的意见发表的,也就是愿居总统之名,一切唯曹吴之命是从的具体表现。然而曹吴并不为所动。

        六月一日,旧国会议员以吴景濂和王家襄为首,共有二百零三人联名发表通电,指责徐世昌为非法总统。

        电云“民国宪法未成以前,国家根本组织,厥惟《临时约法》。大总统无解散国会之权,则六年六月十二日解散参众两院之令,当然无效。又查《临时约法》第二十八条,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则国会成立以后,不容再有参议院发生,亦无疑义。乃两院既经非法解散,旋又组织参议院,循是而有七年之非法国会,以及同年之非法大总统,选举会。

        “徐世昌之任大总统,既系选自非法,大总统选举会显属篡窃行为,应即宣告无效。自今日始,应由国会完全行使职权,再由合法大总统依法组织政府,护法大业,亦已告成。其西南各省,因护法而成立之一切特别组织,自应于此终结。至徐世昌窃位数年,祸国殃民,障碍统一,不忠共和,黩货营私,种种罪恶,举国痛心,更无俟同人等一一列举也。六载分崩,扰攘不止,拨乱反正,惟此一途。凡我国人,同此心理,特此宣言。”

        天下事就是这么可笑,从前痛斥国会为暴民专政机关,要挟北京政府迅予解散的北洋军人们,现在却也都变成了旧国会的拥护者,欢呼“法统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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