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可以接受那个说法。
因为当时有个声音提到了一句——
发现他的地方有大片大片的血迹,但不是他的。
那个出血量……受害者可能已经死了。
只是那里只有余今一个人,无论是绑匪还是尸体,都没有。
可因为余今什么也不记得了,他们没有办法追凶。
而且这起为期十四天的绑架案,没有人知道在这十四天里发生了什么,但六岁的余今作为唯一走出来的人,却像是惊弓之鸟。随便一句话、一个人就能让他应激。
余今还记得当时他生活在一个医疗条件落后的城市,那儿大医院统共就两家,在十二年前,专门的精神病院本来就被人们刷上了偏见的色彩,更遑论那种小城市。
所以他被送到了南界来。
这不是什么秘辛,他的主治医生们和医院超过十年的职工都知道这件事。
就连警局也留有相关档案,所以余今说这些毫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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