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她熟悉的方子旻,那个倔强的、总是莫名其妙笑得乱七八糟的男孩,已经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时间里,眼前的他,分明是个正在成熟的男人。

        徐欣显然也注意到了方子旻的耀眼,她轻轻用手肘捅了捅秦逸菲,掩盖不住兴奋地道:“嘿,菲菲,方子旻好帅啊!”

        “帅有什么用。”秦逸菲蹙眉,生硬地回答,“能当饭吃?脑袋里都是浆糊,就是一个蠢蛋!”

        “别这么说嘛,又不是人人都像你那么会读书,高富帅高富帅,方子旻可是占全了哦。嗯,对你还好!”徐欣为方子旻鸣不平。

        他?富?呵呵——秦逸菲在心中好笑着,却没有开口打破徐欣的白日梦。

        学校里大概没人比她更了解方子旻的家世,他们两称得上是青梅竹马,秦逸菲知道,方子旻因为高和帅——以及入学的时候,老爸大手笔给学校捐了一栋实验楼,而在同学们中间形成“脑子不太好的有钱公子哥”印象是有多么不靠谱。

        唯一准确的是,方子旻的确脑子不太好,至少用来读书的脑子,似乎总差了那么几个关键性的细胞。

        小学时候,“鸡兔同笼”类的问题,当学过二元一次方程式后,对大多数同学来说,已经是易如反掌,但方子旻就是理解不来。

        秦逸菲现在回想当初给方子旻补习的场景,仍能气得牙痒痒,最后的最后,束手无措的她只好和方子旻一起,用最笨的办法,先把脑袋的总数除以二,再一个个数字套,看最后哪两个数能对上腿的数目。

        那时候的秦逸菲怎么也无法理解,世界上会有像方子旻那么笨的人。

        就跟方子旻始终理解不了为什么有人那么无聊要把鸡跟兔子关一个笼子算脑袋和腿,不干脆直接把个数点清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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