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非常懂事,这几年几乎没生过病,即使在逃难的路上,瘦成麻柴杆儿,也没病倒,这让方秀一非常感谢老天爷,虽然她也经常咒骂老天爷,但好歹是非还是要有的。这么一路下来,虽然思远和飞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穿着也都是补丁旧衣,但气质上丝毫没有乡下人的小气和自卑。方秀一越看越心疼,越看越喜欢,她没经历过怀孕的感受,但这几年下来,她对孩子的感情已经很深了,几乎深到骨髓里。

        在最困难的时候,孩子们都会上街倒卖点东西到各个茶馆和酒楼,方秀一更觉得亏欠孩子们。所以,从应天府出来后,她毫不犹豫地选择去顺天府,去京城。不论什么时候,一个国家的都城都是包容的,文化上都是最先进的,最好的东西一般都是在都城,她想让孩子们受最好的教育,有最大的见识。京城一定会人才济济,但也是机会最多,就像前世一样,她努力的目标就是为了到北京去。现在她面前有这么两个优秀的孩子,她不想埋没,不愿意让他们以后的人生一直都被人看轻,连学堂都没进过。方秀一下定决心,就是舍了这身,也要把两个孩子往更高了推,她不甘心就这么每天为肚子而辛苦奔波。

        从应天府走的时候,已经是冬天了,方秀一几乎把所有能穿的能盖的都裹到了两个孩子的身上,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太差,发烧也能死人,她实在很害怕,尤其是在这个低配的马车上,四处透风。

        “娘,我们是要去京师吗?”飞羽问方秀一,语气不免多了一丝兴奋,“我听师父说,京城可大了,人也很多,到处都是高楼,车水马龙。”

        “那当然。京师很繁华,比咱们以前见过的所有地方都繁华。”

        “比应天府也好吗?”

        “嗯,比应天府都繁华。”

        思远静静地看着母亲和妹妹对话,他不是个多话的人,虽然只有九岁,但因为读的书多,走过的地方也多,心智比飞羽更成熟,他知道自己的母亲跟别人的母亲不一样,虽然是乡下人,但母亲知道的东西却很多,还认字,给他和妹妹讲书,比那些夫子还讲得好。

        “那,我们能去学堂吗?”飞羽虽然是个女孩子,但这几年被方秀一教育得已经跟男孩子一个思维了。

        “当然能去。等我们到了京师,我就让你们去学堂读书。京师里的夫子教的可好了。”

        “我觉得不一定,我们以前去过的那几个地方,那些夫子还不如娘呢!”飞羽和思远虽然没去过学堂,但也因为渴望和好奇,曾偷偷去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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