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味道简直跟新贵食府的一模一样。”
“确定不是叫的新贵食府外卖?”
师新晚眼巴巴地看着大家大快朵颐,咽了咽口水,迫切的想要尝一尝,眼看盘子里的红烧肉越来越少,她心急如焚,感觉自己面前的菜都不香了。
好不容易菜绕了一圈,终于菜快转到师新晚面前了,她拿起筷子准备把碗里最后一块红烧排骨夹过来。盛荷抢先一步,把最后一块红烧肉放进了碗里。
师新晚欲哭无泪,听着盛荷发出的赞叹声:“不愧我选的人,帅还厨艺这么好!“
红烧排骨是师新晚的心头第一好,只能夹起茄子往嘴里放,意外的茄子也烧得非常好,足以跟厨师媲美。以前看偶像剧对于那些长得好有钱又会下厨的霸道总裁,她觉得匪夷所思。这么全能的吗?现在看来艺术来源于生活,并不高于生活。她一个贫民的厨艺居然比不上他一个贵公子,她觉得自己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但是因为没有抢到排骨,她觉得自己口中的菜顿时不香了。
她现在极其后悔,在厨房时,顾申提议时,她就应该尝一尝,也不会落到最后连试吃的机会都没有了。
江陵却不高兴了,“拜托,是谁在厨房里偷吃还吃得津津有味。我难道不是又帅又厨艺好?”说着越过盛荷,夹了一块鱼肉放在师新晚碗里,“晚晚,我可以这样叫你吗?你尝尝我的手艺,觉得怎么样?”
盛荷瞪一眼他,“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师新晚从小讨厌吃鱼,她讨厌腥味,特别是水煮的鱼,基本不吃,红烧的倒还好。她放在嘴里,不得不说,江陵有得瑟的资本,鱼肉滑嫩却一点也不腥,即使是她这种对鱼不感冒的人也称得上美味。师新晚并不习惯陌生人叫得这么亲密,她总觉得别扭:“叫我师新晚就好!鱼烧得很不错。”
“哈哈哈。活该!对女生还是要有分寸感!不要见到女生就叫得那么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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