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原来就告过一次杨萌非法行医

        ,市立医院给了他二十万私了;而后来杨萌在市立医院治疗精神病患者的时候也是‘先上车后补票’------开始给患者治病的时候,他压根就没有行医资格证,虽说潘安国那边一直在那边凭借关系给他加快办理,但是那层层手续可不是闹的-------等给杨萌补办好行医资格证,已经是二十天之后的事情了。

        而这段时间,杨萌至少治疗了三百名病人!

        这是属于绝密的资料,也不知道刘晗是怎么知道的!那叫一个铁证如山。

        但是这个事情又给了法院那边增加了难度:杨萌非法行医确实是铁证如山。可是他是在市立医院里治病啊!还是市立医院和七医合作的医疗项目!那要承担责任的也是市立医院和七医吧?

        那你要说潘安国和奇艺院长张兴全要承担法律责任?他们也没大错啊,是为了医院和患者考虑不是?早一天治疗早一天造福患者!后来人家也把行医许可证给杨萌补上了。

        当然,这两个人内部处分是背定了。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怎么说他们?而且被杨萌治疗的患者也没有出现问题不是?

        本来这事儿罚点儿款就行了!

        结果杨萌还不乐意了!

        你们有没有原则?‘依法从严’不懂么?我这样的事情必须要严判才行!这才有警示他人的作用!起码要判我个蹲个一年两年的才行!要不然我不白给刘晗那么多钱啦?

        没错,刘晗之所以告上法院,是杨萌让他告的,要不然他怎么知道杨萌在医院治疗没有行医资格证的事情?那些证据都是杨萌自己告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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