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起床后,迷迷糊糊地穿上他给我准备的疑似情侣装的运动服服,然后一起去洗手间排成一排用一红一蓝的牙杯刷牙。镜子里的我比他矮大半个头,耷拉着眼皮任电动牙刷在嘴里慢悠悠地工作,他不喜欢电动牙刷,用普通牙刷光速解决战斗,然后还能刮个胡子。

        刷完牙后,我会仰着头,感受着他刚刮完胡须的光滑下巴,交换一个浅浅的早安吻。

        嗯,是橘子味的,和我一样。

        然后我们会一起晨跑,他会迁就我的体力跟着我跑,虽然这个速度对他这种经过军队拉练的人来说可能也就算是城北头的老大爷遛弯。但是我依然气喘吁吁。

        回到家中他会把我赶去浴缸,然后自己去淋浴那里洗个战斗澡,当我穿着睡衣走出浴室时,他已经从厨房中端出了卖相不错的早餐。我会在陈云生的监督下吃完他认为足够满足我一上午营养的早餐,才被允许回卧室补觉。

        自从知道了我的胃病后,他对我的身体健康有了很深的执念,因此尽管我对吃早餐和晨跑提出过强烈抗议,在同居之前,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不需要上班打卡的文字工作者,上一次吃早餐与晨跑还要追溯到我大一军训那会儿。

        陈云生义正言辞地驳回了我的抗议,并且大男子主义地表示这件事没得商量,为此还答应了我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尝试了几个我惦记了很久的姿势。

        最后我还是答应并坚持了下来。还是那句话,我的男朋友,又高又帅又温柔。我希望自己哪怕不去健身房练肌肉,至少也要保持住身材,毕竟肥胖是电脑前一坐坐一天的作家们的职业病。我并不希望有一天胖成了发面馒头,我希望我能够配的上他,哪怕,只有一点。

        至于健康长寿,从前的我从未考虑过这么沉重而久远的话题,但我想,如果是云生的话,我希望能陪他走得久一点,最好是久到我们都长出花白胡子,还能给对方一个,告别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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